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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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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正>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,有效预防、控制、净化、消灭动物疫病,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,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动物饲养场、动物隔离场所、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,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,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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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期刊栏目:
特别关注_动物防疫宣传专栏
分类号:
S851.33
页码:
8-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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